(原标题: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401号 1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6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04,626,9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5.497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军红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周良梁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A股|304,519,716|99.9648|92,900|0.0305|14,300|0.0047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A股|304,484,116|99.9531|113,800|0.0374|29,000|0.0095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璐、王金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