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9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修订《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章第二条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95551737R。 | 第一章第二条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95551737R。 | | 第一章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外销业务总监、制造总监以及由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 第一章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下同)、董事会秘书、首席运营官、外销事业部总经理、首席人力资源官、制造总监。 | | 第二章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户外用品、纺织服装、皮箱、包袋、鞋、帽、睡袋、羽绒制品、纺织面料、棉及化纤制品的设计、研发、销售;帐篷的设计、研发和销售;帐篷检测(凭资质证书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为准) | 第二章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户外用品、纺织服装、皮箱、包袋、鞋、帽、睡袋、羽绒制品、纺织面料、棉及化纤制品的设计、研发、销售;帐篷的设计、研发和销售;帐篷检测(凭资质证书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 | 第六章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确认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外销业务总监、制造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六章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确认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首席运营官、外销事业部总经理、首席人力资源官、制造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七章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七章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 第十二章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第十二章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 第十二章第二百〇二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 第十二章第二百〇二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 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以上事项最终修订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