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本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旨在加强本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业绩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相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下属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实施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汇总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中心与证券部组成工作小组,对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 2021-2023年三年平均净利润。| |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 2021-2023年三年平均净利润的 105%。| |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 2021-2023年三年平均净利润的 110.25%。|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档,对应的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 考核结果(S)|S≥80|80>S≥60|S<60| | ---|---|---|---| | 评价标准|良好(A)|合格(B)|不合格(C)| | 标准系数|1.0|0.9|0|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中心与证券部等相关部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经工作小组核实、确认后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反馈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当在考核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五个工作日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应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复核并告知最终处理结果;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计划生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