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江酒店: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 2024年 8月 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 6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400万股(含)且不超过 800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4.8元/股(含)。截至 2024年 8月 26日,公司完成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00万股。
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元(含税)。公司总股本为 1,070,044,063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8,000,000股,即以 1,062,044,063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127,445,287.56元(含税)。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流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按照 2024年 9月 4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23.86元/股,则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23.86-0.12)+0]÷(1+0)=23.74元/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062,044,063股×0.12元/股÷1,070,044,063股≈0.12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23.86-0.12)+0]÷(1+0)=23.74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出息开盘参考价影响情况为:|23.74-23.74|÷23.74≈0%,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是否参加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小于 1%,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