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南通得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青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得一持有公司股份 2,324,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1.5859%),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24,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1.5859%)。
青岛青英持有公司股份1,087,8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0.7423%),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1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1,950股(占青岛青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25.00%,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0.1856%)。
减持原因:南通得一:企业资金需求;青岛青英:各合伙人资金需求。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价格:南通得一:视市场价格而定;青岛青英: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南通得一已于2020年5月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
截至目前,南通得一、青岛青英及秦熙先生、郑国良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南通得一、青岛青英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南通得一、青岛青英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