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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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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材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 52,072,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8%。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818,75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47.66%,占公司总股本的12.33%,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已全部竞买成交。本次拍卖最终成交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尚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许广彬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52,072,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8%,后续如上述股份完成过户,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成 27,254,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4%,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用户姓名上海靓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通过竞买号 T6551于2024年 9月 16日 10:17:33在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4963750股东方材料股票(二)”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40,240,000(肆仟零贰拾肆万元)

用户姓名上海靓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通过竞买号 K9222于2024年 9月 16日 10:00:00在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4963750股东方材料股票(三)”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9,710,000(叁仟玖佰柒拾壹万元)

用户姓名上海津程致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竞买号 D4685于 2024年 9月 16日 10:00:00在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4963750股东方材料股票(四)”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9,710,000(叁仟玖佰柒拾壹万元)

用户姓名吴龙波通过竞买号 F9404于 2024年 9月 16日 10:00:00在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4963750股东方材料股票(五)”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9,710,000(叁仟玖佰柒拾壹万元)

用户姓名上海津程致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竞买号 N1760于 2024年 9月 16日 10:07:50在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4963750股东方材料股票(六)”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40,220,000(肆仟零贰拾贰万元)

许广彬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累计司法拍卖竞买成交的股份共计 29,782,500股。

许广彬|52,072,853|25.88|27,254,103|13.54|

上海靓旺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0|0.00|9,927,500|4.93|

上海津程致永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0|0.00|9,927,500|4.93|

吴龙波|0|0.00|4,963,75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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