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4年 8月 30日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和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于 2024年 9月 14日再次公告告知全体股东。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年 9月 2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5号院 2号楼鼎兴大厦 A座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经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共 4人,持有或代表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1,006,476,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75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208名,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363,996,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358%。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下列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3、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第 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