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卧龙电驱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为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将2021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668,5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4年08月30日召开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09月20日起45天内,每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2)联系人:戴芩、李赛凤 (3)邮政编码:312300 (4)联系电话:0575-82176628、0575-82176629 (5)传真号码:0575-82176636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