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不低于1/3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选举产生。监事会职权包括审核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特定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并包含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内容。监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可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会议记录需由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监事会会议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存期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