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 70号开滦集团 视频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27,389,8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003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余生主持,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人,出席 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A股 1,126,873,229 99.9541 493,400 0.0437 23,200 0.002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关于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26,854,641 98.1126 493,400 1.8026 23,200 0.0848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志坚、张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