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皖天然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24年 9月 19日下午 14点 00分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海先生主持。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 342,031,808股。通过网络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计 63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606,580股。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67名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52,638,3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7620%。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罗守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351,321,8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9.6266%。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