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了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8名,代表股份数为144,928,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657%。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