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诚信关于暂不提前赎回“金诚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 2024年 8月27日至 2024年 9月 18日期间已触发“金诚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金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金诚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年 9月 19日至 2025年 3月 18日),若“金诚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5年 3月 19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金诚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将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再次决定是否行使“金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5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12月 23日公开发行了 10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00,000.00万元,期限 6年。“金诚转债”的转股期起止日期为 2021年 6月 29日至 2026年 12月 22日。“金诚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2.73元/股,因公司 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金诚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9日起由 12.73元/股调整为 12.65元/股;因 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金诚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2年 7月 11日起调整为 12.55元/股;因 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金诚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3年 7月 7日起调整为 12.43元/股;因 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金诚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 11日起调整为 12.23元/股。
公司股票自 2024年 8月 27日至 2024年 9月 18日期间,满足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金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15.90元/股),已触发“金诚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4年 9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提前赎回“金诚转债”的议案》。结合公司及当前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金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金诚转债”。
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金诚转债”的情况;上述主体目前未持有“金诚转债”,未来六个月亦无减持“金诚转债”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