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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高科: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9.18)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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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9.18))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4年9月18日修订。公司注册名称为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vic Aviation High-Technology Co., Ltd.。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3,049,107元。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等。公司股份总数为1,393,049,107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及重大对外捐赠或者赞助等职权。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设总法律顾问1名。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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