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5,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6号),公司已完成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78,693.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3,821,306.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3年 9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48,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 跨境电商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建设: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563,821,306.38元,已累计投入金额 275,148,768.51元,项目进展为已竣备,办理工 程总结算中; -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230,000,000.00元,已累计投入金额 230,000,000.00元。
2024年 9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 9月 18日,保荐机构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295,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