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青口新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拟与江苏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金海环保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开发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青口新能注册资本 24,6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新海发电认缴出资 2,460 万元,出资比例 10%;新能投资认缴出资 12,546 万元,出资比例 51%;连云港能源集团认缴出资 7,380 万元,出资比例 30%;金海环保认缴出资 2,214 万元,出资比例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