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钢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或“公司”)于 2024年 5月 17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2024年上半年现金股利 0.11元(含税),以总股本 21,538,963,842股为基数(已扣除 2024年 7月末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 446,276,892股),预计分红总额 2,369,286,022.62元(含税),占合并报表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2.13%。
二、调整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说明 2024年 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4,330,0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480,606,89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 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1,504,633,842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480,606,892股),以此计算,公司预计派发 2024年上半年现金分红总额 2,365,509,722.62元(含税),占合并报表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