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承接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对显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54,02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40,51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股。公司于 2023年 5月 9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97,236,000股。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珠海凯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限售的股份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珠海凯盈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珠海凯盈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有意在遵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承诺的基础上,出售全部不存在转让限制的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9月 23日,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 1名。珠海凯盈部分合伙人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触发前述人员相关承诺中延长 6个月锁定期的条件,导致相关人员通过珠海凯盈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延长锁定期至 2025年 3月 22日。
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