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3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78,136,506.5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1,473,726.63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6.11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109,2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219528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4390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2195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99757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 9月 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9月 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9月 25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9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