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制定。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任期3年,可连任。监事需具备与公司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具有法律、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并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享有出席监事会会议、建议召开监事会、列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享有公司决策及经营情况的知情权等权利,履行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监事会决议、保守公司机密等义务。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对公司财产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书面提议。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或书面的方式进行。监事会会议档案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