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9月 13日(星期五)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13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 6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楼会议室(一)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泽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5,067,5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9%;反对 60,2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52%;弃权 79,2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9%,该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柳思佳、李垚林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