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33.75% 股权,本次交易的价格为 26,973.503 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倍特期货股权。
2、本次交易的对手方高投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不涉及倍特期货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发展规划,公司积极实施科技战略转型,并一直对下属非核心业务和资产进行优化处置,将资源聚焦主责主业。转让后的倍特期货股权结构图如下。
近年来,公司积极实施科技转型战略,通过投资并购等手段持续增加科技产业投入,资金需求较大。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财务结构,将回笼资金用于未来市场前景更优,回报更高的科技业务。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倍特投资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倍特期货 33.75% 股权以 26,973.503 万元转让给高投资管。 2024 年 9 月 12 日,倍特投资与高投资管签署了《产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倍特投资将不再持有倍特期货股权。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于 1993 年 2 月 8 日成立,前身为东莞世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1998 年 10 月 23 日更名为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24 日更名为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经交易各方协商,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向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倍特期货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倍特期货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川评报字 [2024] 第 170 号)对倍特期货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 79,921.49 万元为定价依据,确定倍特投资转让给高投资管的倍特期货 33.75% 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6,973.503 万元。
甲方: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标的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269,735,028.75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陆仟玖佰柒拾叁万伍仟零贰拾捌元柒角伍分)。
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20% ;甲乙双方配合标的公司完成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转让价款剩余的 80% 。
本次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倍特投资将持有的倍特期货 33.75% 股权以 26,973.503 万元转让给高投资管,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发展,提高公司整体效益,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方高投资管具备履约能力,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获得股权处置收益 85 万元,具体数据以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