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15点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9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94,388,172股。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194,321,372股,反对52,400股,弃权14,400股。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