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001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40912)
证券代码:301600 证券简称:慧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19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2,119,302.7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072,697.3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存储情况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名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9月9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专户余额(万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 | --- | --- | --- |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 13105101040020083 | 215,464,075.47 | 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名城支行 | 117070100100176484 | 169,960,000.00 | 5G车联网TBOX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 35050188430000002208 | 262,410,000.0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注:募集资金存放金额与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尚未扣除的部分发行费用等。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名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G车联网TBOX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甲方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丙方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 十、本协议一式8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的主要内容。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