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代 公告编号:2024-098
为满足经营需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通过质押、抵押及信用保证为相关贷款提供担保。部分控股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和公司一起承担还款义务。
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亿元,有效期为自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董事会已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裁对于单笔对外担保金额低于人民币 125亿元进行决策。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总裁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策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
(一)担保事项一 1、西安长盛西驿住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 0.7亿元,期限 15年。西安泊寓住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 100%股权提供相应的质押担保,同时万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西安泊寓、万科已与交通银行签订质押、保证担保合同,担保本金金额为 0.7亿元,质押的担保期限为债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担保事项二 1、公司作为主债务人与控股子公司南宁市万科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从交通银行申请贷款 1.28亿元,期限为 15年。南宁万科城以持有的资产为前述借款提供相应抵押担保,南宁市万投众利投资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南宁万科城 90%股权为前述借款提供相应质押担保。 2、南宁万科城、南宁万投众利已与交通银行签订抵押、质押合同,担保本金金额为 1.28亿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三)担保事项三 1、公司前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贷款 6亿元,期限为 3年。大连万科置业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大连万鼎置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为前述借款提供相应质押担保。 2、大连万科已与中国银行签订质押合同,担保本金金额为 6亿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 913.58亿元,占公司 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36.43%。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为 969.56亿元,占公司 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将为 3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