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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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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 707 弄御河企业公馆 A 区 3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建祥主持。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131 人,代表股份 76,774,1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683%。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签署<2024 年度综合集采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拟签署重大技术许可暨服务合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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