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1、召集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6号京基 100大厦 A座 71层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9月 11日(星期三)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9月 1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9月 11日 9:15至 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家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10,707,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656%(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30,569,25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8,069,100股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22,500,150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656,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5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310,656,4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34%;反对 50,3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2%;弃权 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4%。
同意 7,605,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83%;反对 5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73%;弃权 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4%。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蓉、王慧 3、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1、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