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1.2024年 9月 10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财务公司及中国电能分别向吉林能投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8,913,458股股份(其中财务公司转让 34,482,7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中国电能转让 24,43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8%)。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5.42元/股,转让的交易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319,310,942.36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吉林能投持公司股票占比由 26.19%增加至 28.31%,财务公司及中国电能不再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本次股票转让前 | 本次股票转让前 | 本次股票转让后 | 本次股票转让后 | |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58,884,995 | 5.69% | 158,884,995 | 5.69% | |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730,872,327 | 26.19% | 789,785,785 | 28.31% | |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4,482,758 | 1.24% | 0 | 0 |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24,430,700 | 0.88% | 0 | 0 | | 合计 | 948,670,780 | 34.00% | 948,670,780 | 34.00% |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吉林能投与财务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受让方):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本次股份转让 1 、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482,75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 ),甲方同意受让乙方持有的上述股份。 2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将不再持有任何上市公司股份。
第二条 交易价款及支付安排 1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5.42 元 / 股,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86,896,548.36 元(大写:壹亿捌仟陆佰捌拾玖万陆仟伍佰肆拾捌元叁角陆分)。股份转让的税费由各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2 、双方确认,甲方分期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
(二)吉林能投与中国电能的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受让方):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本次股份转让 1 、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430,7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88% ),甲方同意受让乙方持有的上述股份。 2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将不再持有任何上市公司股份。
第二条 交易价款及支付安排 1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5.42 元 / 股,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32,414,394.00 元(大写:壹亿叁仟贰佰肆拾壹万肆仟叁佰玖拾肆元整)。股份转让的税费由各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2 、双方确认,甲方分期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
四、本次股份转让的影响
本次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内部转让,主要目的是优化调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涉及向二级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取得国家电投《关于同意吉林能投非公开协议受让吉电股份股票的批复》(国家电投财资[2024]202号),尚需交易双方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