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已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公司已办理完成 5,133,079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说明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没有影响公司本次发行的情形出现。
发行人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