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9 日、9 月 10 日、9 月 1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整体风险可控;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 2024 年半年度业绩的情况。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收盘价为 4.62 元/股,对应滚动市盈率为-163.06 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