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9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寇福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24%;公司职工监事吕振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2,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06%;公司财务总监马秀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46,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31%。前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董事、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寇福平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7,25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31%,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 25%,减持期间为 2024年 10月 14日至 2025年 1月 13日。 (二)公司职工监事吕振波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48%,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 25%,减持期间为 2024年 10月 14日至 2025年 1月 13日。 (三)公司财务总监马秀玲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1,696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83%,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 25%,减持期间为 2024年 10月 14日至 2025年 1月 13日。
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主体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寇福平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 149,000 | 0.0924% | IPO前取得:1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49,000股 | | 吕振波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42,797 | 0.1506% | IPO前取得:162,951股 其他方式取得:79,846股 | | 马秀玲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46,786 | 0.1531% | IPO前取得:165,628股 其他方式取得:81,158股 |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上述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 量(股) | 计划减持 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 拟减持股 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寇福平 | 不超过 : 37,250股 | 不超过: 0.0231% |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37,250股 | 2024/10/14 ~ 2025/1/13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及其他方式 取得的股份 | 自身资 金需求 | | 吕振波 | 不超过 : 40,000股 | 不超过: 0.0248% |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40,000股 | 2024/10/14 ~ 2025/1/13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及其他方式 取得的股份 | 自身资 金需求 | | 马秀玲 | 不超过 : 61,696股 | 不超过: 0.0383% |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61,696股 | 2024/10/14 ~ 2025/1/13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及其他方式 取得的股份 | 自身资 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相关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寇福平先生、吕振波先生、马秀玲女士此前就对公司股份的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事宜分别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关于新增股份锁定的承诺》《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寇福平先生、吕振波先生、马秀玲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寇福平先生、吕振波先生、马秀玲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相关人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