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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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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8名。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102.40万股

公司于 2024年 9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102.40万股。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 8月 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 8月 11日至 2023年 8月 20日,公司在公司内网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三)2023年 8月 28日,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3年 9月 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五)2024年 9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3年 9月 27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年 9月 27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年 9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0人调整为 58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9.00万股调整为 256.00万股。

四、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8名。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40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102.40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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