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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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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4-050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并于 2024年 8月 30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年 8月 30日至 2024年 9月 8日,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向公司监事会或证券部反映。
  2. 截至 2024年 9月 8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及证券部均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人员身份证件信息、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号》《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审核结果,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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