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4-069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4年 9月 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4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6月 18日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24年 6月 17日至 6月 27日在公司内部网站上公示 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 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年 6月 28日,公司披露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4年 7月 3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7月 4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公告。
二、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个别激励对象在此期间从本公司离职或 因个人原因表示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 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 由 130名调整至 11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141万股 调整至 6,636.57万股,预留数量由 588万股调整至 1659.14万股1。
调整后的预留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0%。
鉴于公司近期实施了 2023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现金红利已 分派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P0(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C(每 股的派息额)。调整后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 P= P0? C=1.27-0.012=1.26元/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 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 司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调整 方法及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出具《法律 意见书》,主要内容为: 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 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的授 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自 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 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月 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