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计划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及技术人员,均已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变更后的方案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