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神州细胞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 31号院研发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3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63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58,194,82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58,194,82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80.4325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80.4325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良志博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人,出席 8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唐黎明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进行永续债权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弃权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普通股 | 49,800,264 | 99.7588 | 106,368 | 0.2131 | 14,046 | 0.0281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弃权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普通股 | 357,843,291 | 99.9019 | 116,709 | 0.0326 | 234,828 | 0.0656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辞任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弃权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普通股 | 357,732,623 | 99.8710 | 365,923 | 0.1022 | 96,282 | 0.0269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弃权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 | 1 | 关于公司向 控股股东进 行永续债权 融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 13,300,264 | 99.1028 | 106,368 | 0.7926 | 14,046 | 0.1047 | | 2 | 关于公司董 事辞任及补 选董事的议 案 | 13,069,141 | 97.3806 | 116,709 | 0.8696 | 234,828 | 1.7497 | | 3 | 关于公司监 事辞任及补 选监事的议 案 | 12,958,473 | 96.5560 | 365,923 | 2.7266 | 96,282 | 0.7174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拉萨良昊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谢良志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308,274,150 股。 3、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 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可涵、刘博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