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2月 2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吸收合并之后东方投行解散。
东方证券已于近日自证监会取得换发后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证券承销与保荐”。自 2024年 9月 2日起,东方投行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东方投行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执行,东方投行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履行,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东方证券依法承继。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方投行变更为东方证券。本次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事项不属于公司更换持续督导机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