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055回购报告书)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12元/股(含),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数量: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93,127,560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2.1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约为2,260,39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7%。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2.1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约为1,130,19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2、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9月 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间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可能出现本次回购的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发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