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 390号深圳城大厦 30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19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80,815,90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2.601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邹艳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王江朋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备战矿业启动 1,000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建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弃权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股东类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80,298,503 | 99.9109 | 475,500 | 0.0818 | 41,900 | 0.0073 |
2、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弃权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股东类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78,910,171 | 99.6718 | 1,414,500 | 0.2435 | 491,232 | 0.0847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弃权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为公司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购买责任 保险的议案 | 112,033,771 | 98.3274 | 1,414,500 | 1.2414 | 491,232 | 0.4312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 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康晨、尹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