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芯联越州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 72.33% 股权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发生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