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凌钢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107 名调整为 102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469 万股调整为 3,298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保持不变。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4 年 9 月 4 日,授予价格为 1.00 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