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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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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4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稳定公司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符合上市条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本数)。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途为稳定股价,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数量约为2,222,22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1%。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111,111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6%。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本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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