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在综合考虑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安排、货款到期、票据使用等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拟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0亿元(或等值外币)。在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公司为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不超过 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在授信和担保总额度内,子公司的额度可以调剂。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理、保函、供应链金融、贴现、福费廷等有关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及/或相互提供担保及/或接受关联人无偿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本议案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授信及担保等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 12月 31日,授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