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年 9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 6,240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6,240股,占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0.188%,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2%。
公司因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7.06元/股,故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金额为 6,240股×7.06元/股 =44,054.40元。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03,882,661股变更为 403,876,421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发表结论意见如下:
五洲特纸本次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履行现阶段所需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就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具体事宜。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