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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诺生物: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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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0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161,4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1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年 6月 6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乐普医疗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乐普医疗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2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部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部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6,161,445 | 5.5013% | IPO前取得:6,161,445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 --- | --- | --- | --- | --- | --- | |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2,910,555 | 2.5987% | 2023/9/18~2023/9/20 | 25.85-29.42 | 2023年 8月 17日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2,240,000股 | 不超过:2%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120,0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240,000股 | 2024/9/27~2024/12/26 | 按市场价格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自身资金需求 |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述减持主体承诺: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股 5%以上股东乐普医疗承诺如下:

“如果未来本企业因其他原因需要转让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承诺的规定转让股份。

1、转让股份的条件

①转让股份的积极条件

A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及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承诺的限售期限届满;

B 股份转让前需向发行人董事会说明转让股份的原因,并通过发行人发布减持股份意向公告。

②转让股份的消极条件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以下期限内将不得转让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A 发行人定期报告公告前 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B 发行人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

C 自可能对发行人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D 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期间。

2、未来转让股份的方式

未来在股份转让的条件满足后,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转让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3、未来转让股份的数量

控股股东在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数量的 25%;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4、公告承诺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转股意向予以公告,在公告中需明确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或者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区间。

5、未来转让股份的期限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自做出公告减持意向三个交易日后可进行股份转让;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6、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后果

如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按照持股意向说明转让股份,则转让股份所得归发行人,并将赔偿因转让股份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乐普医疗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及业务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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