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1)上市公司拟向吴琼之、孙林、孙宁霄、金兆健、许家麟、刘洁、邢同鹤共 7 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67.7419% 的股权;(2)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00.00 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核准标的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相关事项,并向标的公司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标的公司 67.7419% 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本次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100.00% 股权。
2024 年 8 月 20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第 08767 号)。根据《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第 08767 号),截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止,上市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2,222,253.00 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192,222,253.00 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市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 7,098,837 股,登记后股份总数 192,222,253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