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70,940,145 股,网络投票股东 171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495,425 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其中第六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