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9月3日在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四路逸飞激光行政楼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1人,代表股份44,742,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16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选举张三胜先生和赵来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