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共达电声已就本激励计划履行如下程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拟定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2024年 8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4年 8月 15日,公司发出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年 9月 2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以 2024年 9月 2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11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694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10.60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