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澜起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 股份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54.1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4,253.7710万股的 0.40%。其中,首次授予 363.2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2%,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90.8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即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 A股普通股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54.1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4,253.7710万股的 0.40%。其中,首次授予 363.2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2%,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90.8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的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89人,约占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员工总数的 38.90%,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 | --- | --- | --- | ---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中国籍(含港澳台)员工(267人) | 307.59 | 67.74% | 0.27%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外籍员工(22人) | 55.69 | 12.26% | 0.05% |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共 289人) | 363.28 | 80.00% | 0.32% | | 三、预留部分 | 90.82 | 20.00% | 0.08% | | 合计 | 454.10 | 100.00% | 0.40% |
五、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6.6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26.6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八、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归属数量的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十、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十一、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争议解决机制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具有对本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并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若激励对象未达到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归属条件,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十二、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一)本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的一般程序 1、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程序 (1)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十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六)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及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